江湖.Chapter4

  《群岛》的第一卷看了大半,认为其历史价值和思想价值远大于文学价值。可是前天看到这样一段话,感到无限共鸣:

  可是,在这一次对沙赫特分子和“工业党”的早期先驱者的审判中,有着某种像契诃夫所描写的远方传来的断弦声那样一种令人惆怅的东西。

  据说,这断弦出自契诃夫的戏剧《樱桃园》的终场,我没有听过。但是如“远方传来的断弦声一般惆怅”,这种意境不难想象。我自己很得意的一句“胡笳音弦,弹指间,画下千秋长卷”,虽然也想描写这种凄婉惆怅的意境,但是“胡笳音弦”与“断弦”两相比较,就差得不是一点两点啦。

  不过,这段话之所以让我感到无限共鸣,索翁的功劳只有一半,另一半当然要归功于契诃夫了。


  生日当晚,关仲自己并未拿定主意。第二天,他出完晨操,在街上溜达,路过张员外家门前。

  张员外是当地的富户,即使不是庐州首富,常年盘踞庐州府富豪榜前十之列。张员外生得一男一女,男孩单名一个龙字,今年二十有二,相貌英俊,才智过人,堪称庐州之子。张公子三年前考取举人,明年将赴京城考进士,前程一片锦绣。女儿名紫怡,小女子年方二八,生得花容月貌,善诗词,通音律,待字闺中,人道是庐州之花。庐州之花无需考功名,倒是有无数考功名的学子为之倾倒。当地另一大才子赵公子有诗为证……

  关仲第一次见到张紫怡是在四年前。当时他刚随三爷从乡下搬进标行,抽空便带着胡人杰和徐飞在庐州城大街小巷里乱窜。三个凶神上房掀瓦,下地偷瓜,无恶不作,祸害一方。尤其是关仲,因为自己是练家子,看张龙赵虎一干白面书生相当不顺眼(赵虎便是赵公子),虽然年纪比他们小几岁,却有事没事跟他们掐架,把这些庐州之子们揍得屁滚尿流。

  有一回关仲把张龙揍哭了,张秀才连滚带爬逃回府上(张龙当时还是秀才),把七尺男儿的颜面丢得一干二净。本来张员外与有天标行来往甚密,因为合作伙伴的关系,对孩子间的小打小闹并不计较。可这件事关仲做的实在过分,张员外动了怒,三爷也不得不提着儿子上门谢罪。那顿板子就是在张员外的厅堂里,当着张家上下百十号人的面打的。三爷老江湖,打得相当好看,关仲也喊得相当响——其实伤得不重——屁股上敷过标行里的金疮药,半个月后又是一条好汉。可出乎所有人意料,就连徐飞和胡人杰也不能理解,关仲从此完全变了一个人。

  对于关小凶神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观世音菩萨的事,别人都以为是三爷修理有方(连三爷自己也这样认为),可他们只对了一半。他们应该考虑到,哪怕是凶神到了十四五岁,也该开情窦了。

  话说关仲趴在长凳上,撅着屁股鬼哭狼嚎那会儿,张小姐正躲在后堂。打板子这种事太粗俗太血腥,大家闺秀理当回避。可是张小姐有猎奇心理,一直在旁掀起帘子悄悄看着。刚开始关仲只顾叫唤求饶,并没有发现角落里竹帘后面的那位姑娘,可叫着叫着,一不留神他就看见了。

  紫怡姑娘确实生得花容月貌,堪称一州之花,可这花容月貌只有小半属于天生丽质,剩下的多半要归功于她生于大户人家,保养得细致,打扮得精致。其实,张小姐若是生在名媛云集的京称、扬州或是苏杭一带,那也只能算容貌秀丽;可她生在区区一个庐州城,面对的又是从没出过庐州方圆三十里的关仲——她可算倾国倾城啦。于是乎,关仲一不留神喜欢上了张紫怡。

  关仲一眼望见张小姐,傻愣愣地瞪了好几秒钟,把小姐看得脸都红了。这几秒钟过后,张小姐放下帘子便再未出现。而关仲的心里已经全是她了。

  想到这里,已经非常郁闷的我更加郁闷。高一的自己绝对不会创造出张小姐这个人物,现在却不由自主地臆造出来,说明三年间我变了很多。

  张小姐很明显是两个人的集合体,一个是章子怡,这一望名字便知。另一个是我喜欢了两年的女生,这比较隐晦。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因为原先所在的班级变成了文科班,这个女生转到我们班,坐我前面。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喜欢她了。

  高一刚开始动笔的时候,我还不认识她,还喜欢孙燕姿。到了高三暑假,我即将对她说“我爱你”,而且在娱乐圈更欣赏章子怡。不到三年时间,我笔下的女主角发生了如此剧变,令人扼腕。更重要的是,以前我有城府把燕琴姑娘的登场拖到两万字以后,先在却迫不及待地把她推到前台,不但表明自己的创作功力已经今不如昔,同时说明我已经被冲昏头脑了。

10 thoughts on “江湖.Chapter4”

  1. 话说章子怡和邓文迪是偶偶像///从品质和人生道路来说后者更加强悍//////当然我还是更喜欢章一些

  2. 都是善于将男人当梯子使唤的女人,不过我只欣赏章子怡
    相比之下,张女士爬上了梯子以后,自己动手摘下苹果;而邓女士只是单纯享受爬梯子的过程而已

  3. 我现在才如此深刻得意识到,选择出国对你是怎样一种灾难,也许置身异国他乡是重现自我文化认同的最好方式,但是就像使用犯罪来体会监牢的残酷一样,这个代价太大了一点。
    北京就是你的古拉格和肖申克,可是美国不是高墙外的自由和美好。

  4. OMG,我对美国没有什么想法。留学之于我与三年前想来北京上大学没什么不同
    现在我对北京没有任何好感,我也不相信西方国家会让我产生好感
    但我总得想办法见识一下吧,我说北京如何如何,至少我在北京住了四年;以后评论西方如何如何,也应当住几年再说
    米兰·昆德拉在地球仪上找不到自己的家,我也未必找得到,很多人都未必找得到
    只是中国人出去“看一看”实在太不容易了,所以才觉得留学算件大事,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太不容易了

  5. 到国外住几年可以有很多方式,通过寄+托并留学在我看来对你而言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其灾难程度不亚于高考,而且你还缺少了那个窗外勤奋倩影的陪伴。
    在地球仪上找你的家?拜托你几岁啊?你的家在这里,你的家在江湖,在那个天空中的塑料城堡里面。

  6. 邓文迪摘苹果估计不像章子怡那么受人关注。
    虽说事实就是如此,但是用“善于将男人当梯子使唤”来形容这两人听上去实在是不入耳。邓可以说是天下傍大款的极至了,不过章子怡,很多男人非常愿意让她当梯子来使唤吧。。。于是结论是不是这样,极品级的聪明才智是第一位,美貌才是用来锦上添花的。

  7. 极品级的聪明才智,你很欣赏,我可只敢欣赏不敢要。这就是出发点的不同吧,我崇拜的人,都是不适合给人做老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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