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里的幽灵·Chapter1.建国兄弟

  以前看《经观》上介绍一本书,《建国兄弟》,评价很高。这部1997年普利策奖的获奖图书,我并没有看过,粘贴别人的介绍“讲的是在外人看起来的建国之父的那一代,内部是如何地纷争,却从而因此有意无意地为美国奠定了冷静、妥协与现实主义的国家政策方向。 ”
  虽然我没有读过,但报纸上对这本书的描述还是对我产生了许多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它把美国的诞生人性化了。所谓人性化,就是“什么人做了什么事”以及“他为什么去做”。举例言之,罗马的建国,在我印象里还是台伯河畔母狼和孪生子的传说;蒙古的起源,一样是苍狼与白鹿的神话;日不落帝国的横空出世,或者解释为工业革命,或者解释为更早的光荣革命——可是人呢,人去哪里了?克伦威尔或者维多利亚,可以解释一个国家的崛起么?
  初高中历史课的学习,让我对华盛顿、波士顿倾茶、独立宣言和独立战争耳熟能详,但这并不是人性化的历史。美国的建国绝非是水到渠成的历史必然——它的内部和外部都充满纠结和矛盾——而是建国兄弟们前赴后继凿空拓荒的产物。在这从无到有,走向共和的的过程中,除了英国殖民者这个看得见的敌人,还有因利益、理想、信仰的分歧而衍生出的看不见的障碍。把内部的冲突投影到个人身上,最典型的代表莫过于汉密尔顿与杰佛逊:

  纷争的中心、对美国未来政治形成关键性影响的,是汉密尔顿与杰佛逊之间的对决。两个人都宣称自己是无党无派,痛斥对方拉帮结派。幽默的是,两者却分别成为了后来两大党的精神之父。相信贵族不亡的汉密尔顿哲学,导出了保守主义的共和党;而认为人民力量至上的杰佛逊,他的精神后裔们则创造了民主党。

  翻阅资料,我们知道,《独立宣言》主要由托玛斯·杰斐逊起草,而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还有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罗杰·谢尔曼。换句话说,作为一纸带表一个新生共和国的宣言,它的署名毕竟是六个个人的名字。虽然这个宣言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中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殖民地的议会签署及批准,但是它的作者,满打满算,只有六个人。
  与此类似的是美国宪法。它的作者,从名义上说是1787年召开,为期长达116天的制宪会议,但是史学界一致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尊为“美国宪法之父”。他“继承并发展了洛克、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说,主张不但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要分立,而且还要相互制约和平衡,防止权力的彼此侵犯,‘以权力制止权力’”。可以毫不跨张的说,是汉密尔顿的思想奠定了美国宪法的基石。

  但是就这样,在“维吉尼亚大学之父、《维吉尼亚宗教自由法》《美国独立宣言》 作者”、以及美国第三任总统(这一条并未被写进墓志铭) 托马斯·杰弗逊 ,和美国宪法的起草人、第一任美国财长、合众国第一银行(美联储前身)的创始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之间,却爆发了一场导致后者亡命的党争。与中国历史上的党争不同,汉密尔顿堂堂正正的死于决斗,夺去他性命的是杰斐逊的副总统,亚伦·伯尔光明磊落的一枪。
  人性化的历史,就是追本溯源,把客观的历史事件投影到个体身上。的确,美国建国初期也有内部斗争,有人在斗争中失去性命,但我想说的是: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人性化的。“什么人做了什么事,为什么去做这些事”,后人从资料中都能得到合理的解答。而这种“人性化”的传统,从颁布《独立宣言》的第二次大陆会议和制定了美国宪法的制宪会议时就已开始。如此想来,两位政坛死敌各自的杰作能在世界历史长河中并驾齐驱,交相辉映,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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