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
不久前,因为轰动一时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尘封近二十年的朱令案重回公众视野。四月底,朱令案登上各大媒体头条;五月三日,新浪微薄屏蔽了“朱令”、“孙维”、“铊中毒”等关键词搜索并删除了一批名人微博;五月六日,敏感词被解禁。
如果不是一位自己还算欣赏的女生成天念叨,作为一个只有神经没有良心的人,我对朱令案很难提起兴趣。后来又到父亲因《大麦歌》而赞美朱令才华的文章,惋惜不已,于是查阅了案件的相关资料。随着了解的深入,我愈发感到芥川先生“正义的武器”比喻之精妙。
新浪微博中关键词的屏蔽和解封是新旧权利集团的博弈,此时,近二十年前背景浓厚的旧案是新势力向旧秩序挑战的武器。民间声势浩大的声援是两个阶级的斗争,此时,一个出身平凡、美丽聪明的女大学生被有官三代背景的同窗所毒害,是布衣们向贫富差距悬殊、公平正义已被肉食者撕裂了的社会挑战的武器。从江诗丹顿到玛莎拉蒂,从环境污染到食品安全,此般武器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有时它很快就销声匿迹,有时却可以解决多年未决的问题——如果不是刘志军的落马和动车追尾的意外,本届领导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能在接班的第一年就斩断拆分铁道部的戈耳狄俄斯之结。
我并非否定人们的同情心,更不否定正义,只是或许因为过于悲观,我拒绝拿起任何一件的武器。
大麦歌
对比朱令和郭沫若翻译的两版《大麦歌》,有网友认为“朱令的译作,超越了原诗意境。译作的神润,超出原著。比郭沫若的译作,高出一筹”,对此中文系毕业、高中语文老师出身的父亲深表赞同。我无法评价英文原版的优劣,比较朱令和郭沫若的两版翻译,前者的作品吸引我一字一字去咀嚼,而后者的做不到。
提到翻译,印象深刻的是惠特曼有一首纪念林肯的诗,标题为《When Lilacs Last in the Door-yard Bloom’d》,市面上所有中译的惠特曼诗集都直译为“当紫丁香最近在庭园中开放的时候”(或者类似),唯有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的《光荣与梦想》译成“曾是丁香满庭时”。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学业的优劣最终会体现在分数上,再夸张点说,从十分到哪怕负分,人的相貌都能量化,而才华是无以计量的。难怪网友写道“朱令如此完美的才华,光芒掩盖了其他所有女生。现在明白了,当年在朱令当年身边的那些同班小女生,很容易自惭形愧,易生妒嫉”——朱令的才华与那帮“同班小女生”相比,恐怕就是“曾是丁香满庭时”和“当紫丁香最近在庭园中开放的时候”的差距。
然而,或许正应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古话。朱令的临风一曲,竟也成为她伤害自己的武器。
小说
现在的我没有驾驭长篇小说的能力,偶尔写短篇小说练笔,也在模仿芥川先生的风格。那个成天惦记着朱令的女生想把案件的经过改编成绘本,咨询周围人的意见。我便想,把朱令案改编成短篇小说,先生会怎么写?以二十九岁时写出《竹林中》为界,之前和之后的先生大抵可以概括为“残酷的现实”和“现实的残酷”两种风格——前者强调现实,后者强调残酷。
现实的故事,可以给出一个线索(比如记者采访),让受害者的异性同学、受害者的室友、凶嫌三人分别从自己的角度陈述此案,末了又找到受害者的日记,引出第四个观点。不过这个结构与《竹林中》过于相似了,务必有所不同。《竹》中的强盗、武士、武士的妻子三人组成了均衡的三角、人物关系是网状的;而在这个故事里,受害者是焦点,四个视角陈述出受害者的四种截然不同的形象——或者每一个人都撒了谎,或者一个受众所认可的、统一的人物形象原本就不存在。
三十岁前的先生还在叙事方式上寻求突破,而三十岁后的先生已经不滞于形式,专注于文字和思想的贯通。彼时先生因为绝望,会写出一个残酷的故事,以清淡的笔墨讲述主人公事如何一步步自掘坟墓的。是的,我一直相信,女生寝室里彼此嫉妒、憎恨甚至萌生杀意都属常情,但若要让凶手不止一次地付诸行动,受害者必有“过人”之处——如此“过人”是“才华完美,光芒四射”所远远不够的。其中的微妙关系,很可能只有受害者与凶手两人才能体会,而把这隐晦地关系付诸笔端,是作家的责任。
写到这里,必须承认无论现实的故事还是残酷的故事都有巨大的局限,毕竟写朱令案而忽略了孙某那位赫赫有名的爷爷,以及赫赫有名的爷爷背后鼎鼎大名的某领导人,都过于肤浅了。一面要有对人性细致入微地刻画,一面还要梳理纷繁的线索与人际,如此艰巨的任务恐怕兴许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一般的巨擘才能应付得来。且不说这样的巨擘在今天的汉语文坛是否存在,即使存在,碍于身份,他也不会趟这趟浑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