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幸与不幸,我读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第一部小说就是《罗杰疑案》。当时从书架上摘下这本书,因为书名似曾相识——尽管我对侦探小说很外行,而且“XX疑案”是个相当流俗的名字,但还是隐约记得这是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至于里程碑立在何处,不得而知。
自己一向觉得“女作家”的作品不堪入目——或者如李清照之流多愁善感,或者如简·奥斯丁之流咬文嚼字,或者如伍尔夫之流矫揉造作——总之都缺乏真材实料。但我不得不承认,对于包括侦探小说在内的一部分作品,“女作家”独有的“女性视角”与“女性思维”却在某种程度上着实开创了一片新天地。就拿最基本的谋杀来说,为了不留下外伤和毒物残留,某女作家就发明了向静脉注射空气(虽然现在看来不新奇,但在几十年前是很有创意的)和在节日时把人困在钟楼里、让他被通宵不休的钟声活活吵死等方法(这招实在就太狠了)。于是不禁想起,历史上诸如苏妲己、赵飞燕、武后、慈禧之流,除了在姿色方面风华绝代以外,折磨起人也从来巾帼不让须眉。单凭女性在杀人越货方面独到的发散思维,加上原本就敏感得近乎脆弱的观察力,创作起侦探小说,大概不会比写温情小品困难多少吧。
确实如此么,好像现在提到婉约词总有李清照,提到欧美言情小说总有奥斯丁,提到意识流总有伍尔夫一样,提到侦探小说便一定绕不开侦探小说女王。前一阵子继《罗杰疑案》以后,又集中读了《云中奇案》《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悬崖山庄奇案》《人性的纪录》等作品,然而无论如何都觉得,《罗杰疑案》不仅是女王最优秀的作品(没有之一),而且确实像很多阿加莎粉丝所言,是侦探小说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在图书馆的书架前看到这个名字、觉得似曾相识,大概是因为早前读一些介绍侦探小说史时的文章时,留意了这部后来引出了推理小说一条重要法则的作品。庆幸得很,我只是将将记住了它的名字,而把它杰出的缘由忘得一干二净。否则,小说读到最后一页时产生的震撼,大概要削去九成。
Falcon说,女人撒起谎来是不讲道理的——我个人理解,讲道理的撒谎是编制一套缜密的谎言,而不讲道理的则完全不讲逻辑、不计后果。是否讲道理暂且不论,从《围城》中我了解到,女人撒起谎来时而信手拈来,时而处心积虑,总之是个行家里手。(于是,读《围城》给我留下的后遗症是,永远认为女人在撒谎。就算那回欣欣然地骑车带着某女送她回寝室,我都始终认为她“崴了脚”是故意装出来的——尽管怎么看她的脚都应该是真崴了……)
所以,这位善于撒谎的女人先让波洛说出“你们每一个人都有所隐瞒”(不过相较于《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每个人都在撒谎,有所隐瞒实在是小巫见大巫),然后再把那些不可告人的种种丑事与私事一一揭发。一部描写谋杀的侦探小说,着眼点不一定是侦探如何将凶手绳之以法——克里斯蒂在《罗杰疑案》中,即使不是首创性的使用,也是最为成功的运用了犯罪者群像的叙述方式。因为《东方快车》人人都是凶手,所以即使把每一个人的谎言一一截破,依然属于“警察抓小偷”的模式。而《罗杰疑案》的凶手只有一个,克里斯蒂却把故事演绎为对无数交织的谎言的抽丝剥茧——即便他们隐瞒的事实与案情基本甚至完全无关,而且也并非出自恶意,但都无疑为案件的侦破制造了障碍。侦探小说里,不一定只有杀人犯才是“凶手”——如果把侦探比喻成猎人,“凶手”比喻成猎物,那么“杀人犯”可以是一只老虎,而其他“嫌疑犯”也不妨扮演鹿和狐狸的角色。猎人的最后目标当然是老虎,可是追捕其他小角色的过程,也可以别有一番情趣。
诚然,这里所谓的“犯罪者群像”,并非意为每个疑犯都是案件事实上的犯人,而是指每一个人都在他自己的“隐瞒”和“谎言”中为侦探节外生枝得的布置了其他的案件,于是一起命案演绎成数件建偷窃、勒索、杀人案交织,为故事增添了绝大的悬念。个人以为《罗杰疑案》中的犯罪者群像设计比克里斯蒂之前和以后的任何作品都要出色(虽然我没有读过她的全部作品),可这并非是这部作平能被奉为里程碑的原因。身为一个善于编造并戳穿谎言的女人,波洛的生母为侦探设计了无数纠结的谜题;身为一个有着为了凌驾于读者的“灰色的小细胞”之上而对智力游戏执着到近乎有着恶趣味的女人,女王向所有读者撒了开了一个大玩笑——你能称她在撒谎么?很难,这就好比某男生和某女生暧昧了半年,最后发现她竟然一直有男友。男生指责那女生欺骗了她,可是她说“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没有男友啊。有男友就不能跟你吃饭看电影了么?”。无懈可击的借口呢。
有福尔摩斯在前,波洛未必能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杰出的侦探。可是谢泼德医生你,作为一个以编造谎言为天性、以戳穿谎言为乐趣的女人的在小说中化身,在光明的对立面上,毫无疑问会成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了……
总而言之,无论实在小说里还是人生中,抱着“女人都在撒谎”的信念就绝对不会吃亏。不过,撒谎并不完全是坏事,如果我喜欢的人天天假装崴了脚,让我骑车接送,我乐意之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