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严厉抨击哈里波特缺乏社会性和阶级性、浪漫主义泛滥的时候,馒头同学尖锐地指出观点的偏激,让我非常不好意思。静下来想想,也许哈利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差劲,但哈克一定比想象中的那个南方男孩更优秀。
雨果相信,即使是巴黎最肮脏的街角也能滋养出最美丽的天使,所以他创造了伽弗洛什的可爱形象。很明显的他在传递这样一个思想:当一个孩子明白了什么是正义,为了伸张正义而主持正义的时候,他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英雄形象;而当一个孩子不知何所谓正义,仅仅凭天性,凭直觉而在大地上播撒爱与美时,他就是天使。平日里的伽弗洛什是令人生厌的街头小混混,巴黎街垒上的伽弗洛什是伟大的精灵,斯人如是而已。
所以当你理解了伽弗洛什,理解了雨果和马克·吐温这些亲密接触过社会底层的现实主义作家们的道德观念,你就跟哈克贝利·费恩走得更近了些。“谁能比奥德修斯更像希腊人?或者比浮士德更像德国人?比堂吉诃德更像西班牙人,比哈克·芬更像美国人?”——T.S.艾略特。
阅读一部作品,首先应当阅读它的时代。十九世纪上半叶的美国,西部拓荒、淘金热、内战前夕、解放黑奴运动、骑士精神复辟和加勒比海盗余毒犹存(最后两条貌似接近今天的玄幻复辟)。哈克正是这个历史上最美国味的时代中一个最美国位的典型:年轻充满朝气,无知而无拘束,勇敢,聪明,迷茫不知所往。他干过并干着无数偷鸡摸狗的勾当,这些劣习丝毫没有影响天性的善良——他抽烟而不喝酒,因为他父亲是酒鬼;他可以一次偷几千美元,从骗子那里把钱偷来物归原主;他帮助黑奴逃亡,公然对抗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仅仅因为他觉得黑奴是他的朋友……他就是这样我行我素的漂流,我行我素的流浪。对于一个出身低微、没受过良好教育、连自己名字也不会拼的孩子,你不能指望他行为正直、肚子饿得咕咕叫时仍能克制自己顺手牵羊的欲望——冉阿让也是贼——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不仅在于他为自己谋求过什么利益,更关键是他为别人奉献了多少。
哈克可以为摆脱酒鬼父亲的纠缠将六千美元赠给他人,可以为一个黑人的自由下地狱,更可以为了将巨大财产物归原主不惜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不管他平素是个怎样的野孩子,他做过这些在他看来是理所应当的事(在对待黑奴的问题上他的确有思想斗争),他就比从过去到今天大多数接受了高等教育的高素质人才要高尚。有钱人越更容易被金钱所诱,穷人却不为所动,当政客与奴隶主们为种族问题争辩得面红耳赤时,哈克只凭一颗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心便解开了的心结——不禁让我想起工藤新一在金苹果事件中的一句台词:人杀人的理由是什么,我不了解;可是人救人,并不需要伦理性的想法。
于是我不得不相信,人生来是善良的,倒是见识得越多思想越复杂,满脑子“正义”与“邪恶”,最后到把自己给压垮。再回想起哈克的前辈们、那些“建国兄弟”创立合众国的波折历史,你也会发现:不谈正义、不谈主义、不谈目标,只是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法制国家——我给你游戏规则,剩下的你来玩,这就足够了。
在绵延的密西西比河上,哈克双手捧在脑后、二郎腿翘着、躺在木筏上凝望深邃静谧的夜空,把心都沉醉下来——透过马克·吐温惟妙惟肖的描绘,读者仿佛可以听见河流清脆的水声,闻到林阴中飘来的阵阵清香;下雾的时候两三英里宽的河面上茫茫一片,远处有缓缓驶来一艘巨大的机船,朦胧中的庞然大物发出隆隆巨响,哈克和吉姆慌忙把木筏撑开,机船慢慢向他们驶进,又在他们眼前徐徐离开……
于是我相信,正是因为哈克自始至终都在浸润着大自然芬芳的土地上长大,他的心也是属于大自然的。